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要求,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完成留置对象的看护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名额为30人,限男性。
2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资溪县户籍(含妻子为资溪县户籍)或直系亲属在资溪居住工作;4.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5日至2002年1月15日期间出生),身高160cm以上;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退伍军人或有特殊技能的可适当放宽);6.品行端正;7.热爱留置看护工作;8.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看护队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3
聘用人员待遇
1.试用期为一个月,每月工资2500元。2.试用期过后,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3000元/月(含绩效考核奖励),并按工作年限及考核情况逐年适度递增,参与留置看护任务另按规定按日计发津补贴;同时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交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交部分由个人承担。
4
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发布招考公告(时间:1月15日至3月15日)
根据工作办法、招录计划、报名条件等内容,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定招聘公告,通过媒体予以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1月15日至3月15日)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或退伍证、荣誉证等相关证件,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公安局政治处报名(地址:资溪县泰伯大道县公安局四楼421办公室)。报名期间,将对考生进行初审,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初审、身高测量、肢体目测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联系人:吴警官15279485850、左警官15979554701。
(三)考试(2月20日至3月18日)
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
2.面试。根据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按1.5: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闱面试名单。
3.计分方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加分值(在部队担任班长加5分,参加师级军体比赛获得荣誉和参加武术散打比赛获得省级荣誉加5分,在部队服役满5年或中共党员加3分,加分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分值为准)
(四)体检(2月20日至3月18日)
体能和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分数依次递补。成绩相同者,中共党员优先聘用,再按身高选聘。体检工作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自理。
(五)政审(2月20日至3月20日)
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六)公示录用(2月22日—3月25日)
对拟录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举报电话(0794-5798219,县纪委县监委案管室),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合格,经审批与培训,上岗进入试用期。经试用合格者,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由资溪县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服务年限至少两年,如因特殊情况离职,即缺即补,一年内按照招录成绩顺序直接进行补录。
因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请有意向报名人员先通过电话联系、沟通后,确认错峰报名时间。未尽事宜由资溪县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4-5791185。特此公告
资溪县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1月14日
上一篇:资溪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前公示(第一批)
下一篇:资溪县纪委监委印章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