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现就海沧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
(一)笔试对象
符合《2018年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招聘条件,且通过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
(二)笔试时间
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 下午 14:00-16:00
应聘人员应于当天13:30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相应考场报到,开考后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三)笔试地点
1.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以上岗位包括无职称人员岗位及有职称人员岗位)、高层次教育人才及骨干教师岗位:
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未来海岸校区(小学部)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1号,公交车北师大附校站下车到达)
2.中学体育、中学美术、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中学地理、小学科学、小学体育、品生品社、幼儿园岗位(以上岗位包括无职称人员岗位及有职称人员岗位):
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京口校区(初中部)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177号,公交车京口站下车,向前走20米右转到达)
(四)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一)面试对象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月23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主动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公布。
(二)面试时间
2018年2月24日(星期六) 下午13:00开始
面试人员应于24日中午12:00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到,迟到30分钟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京口校区(初中部)
(四)面试方式
1.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骨干教师岗位
面试由片段教学、答辩两个环节组成,面试分值按片段教学50%、答辩50%合成,每个环节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每个面试环节设专家评委5人,取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为各环节考试成绩。校长不参加片段教学,直接答辩考核。
(1)片段教学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课堂教学能力,备考时间30分钟,测试时间为15分钟。
(2)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职所必须的基本能力、专业功底、综合素养,准备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15分钟。
2.有职称人员岗位、无职称人员岗位
面试采用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课堂教学能力,备考时间30分钟,测试时间12分钟。
面试组设专家评委5人,评委独立打分,工作人员当场统计,取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为应聘人员面试得分,当场计分,并在公示栏公布。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海沧区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主动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公布。
(五)面试流程
应聘人员报到→抽签→候考→备考→片段教学→答辩(高层次及骨干教师)→应聘人员离开考点
三、专业综合技能测试
(一)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对象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有职称及无职称人员)且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测试专业综合技能。
(二)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时间
2018年2月25日(星期日) 上午7:30开始
应聘人员应于当天上午7:20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到,迟到30分钟取消考试资格。
(三)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天湖幼儿园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一里10号,公交车海沧国税站站下车,天湖小区内)
(四)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方式
专业综合技能测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不予录聘。
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和课堂教学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弹、唱、跳、画。
(1)弹、唱、跳。由指定曲目弹、唱、跳考核组成,各占25%分值。考核方式为按照相应指定曲目进行弹(钢琴)、视唱(清唱)、跳(舞蹈创编)。弹、唱测试时间各2分钟,跳测试时间4分钟(含准备时间)。
(2)画。主题简笔画,占25%分值。应聘人员按指定主题同时进行绘画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绘画测试用具由考点统一提供(考场提供统一绘画用纸和油画棒,应聘人员自带画板),应聘人员也可根据个人特长自备绘画工具、颜料。绘画测试时间30分钟。
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按弹、唱、跳、画四个项目分别组织,设专家评委5人,评委独立打分,工作人员当场统计,取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为应聘人员项目得分,当场计分,并在公示栏公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合成。笔试合格线为60分;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或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加试一场课堂教学测试,应聘人员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五、成绩公示
在海沧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cang.gov.cn(信息公开-主动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考试前交验身份证、准考证,并于报到时将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进入候考室、备考室、考室。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时不得自我介绍,不得透露与考试无关的个人姓名、家庭情况等具体信息。
(三)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面试工作严格遵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接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五)监督电话:0592-6885197
原标题:2018年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