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06-14 16:18:45 关注:24034次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的要求,更好地推进我市青年见习工作,帮助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需求,拟向社会公开招收100名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其他条件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名者须是离校2年内(即2021届和2022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
5、因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区门诊六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94-2385512)现场登记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1-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专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双方协商确定。
五、见习待遇
1、见习期内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50%(每月约2715元)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此外,我院将根据具体见习岗位的工作量及工作强度,在每月2715元基础上,另外由科室自主给予相关绩效待遇补助。
2、见习期内单位给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不能缴纳社保。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4-2385512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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