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09-30 15:23:04 关注:17232次
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非编教工招聘启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2个:合作办学办公室秘书、浙江省智能教育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秘书。由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相关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岗位 | 合作办学办公室秘书 | 智能教育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秘书 |
招聘 条件 |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工作,身心健康; 本科及以上,责任心强; 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工作,身心健康;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计算机、教育技术学相关专业背景优先; 有相应的计算机、外语能力与沟通协调能力;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工作 职责 | 综合协调合作办学办公室的行政、会议及事务性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学校和学院合作办学各项工作; 按照合作办学领导要求草拟各类文件,办理公文流转、通信、文书归档等工作; 承担办公室与各附属学校及其所属行政、业务单位的联系、沟通、交流工作; 按照要求做好办公室财务管理、报销等工作,做好办公室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负责合作办学办公室的网站建设及宣传工作; 负责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综合协调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会议及事务性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科技厅和学校关于重点实验室的相关事宜; 按照实验室领导要求草拟各类文件,办理公文流转、通信、文书归档等工作; 承担实验室与各产学研合作单位的联系、沟通、交流工作; 按照要求做好实验室财务管理、报销等工作,做好实验室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负责实验室的网站建设及宣传工作; 负责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报名方式
凡有意向者请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ky@zjnu.cn,电子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人:查老师0579—82282549。
招聘程序
1.学院将组织应聘人员面试并确定入围名单。面试时请提供身份证、各类证书、最高学历和职称证书原件(交复印件备查)及其他证明材料。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3.面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备案。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聘期为1—3年,具体时间以聘用合同为准。
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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