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02-24 11:26:48 关注:45195次
各博士后管理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考核计划安排,参照《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重医大发〔2022〕3号)有关要求,现就2021年校本部全职博士后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12月31日以前校本部流动站独立招收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含师资博士后、普通全职博士后)。各临床学院招聘的师资博士后、普通全职博士后、临床医学博士后由各临床学院考核;在职博士后由原单位考核;与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由工作站考核;外籍博士后按照外国人来华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不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政治思想表现、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劳动纪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021年取得的科研成果等。
三、考核等次与标准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等次与标准参照《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重医大发〔2022〕3号)文件执行。
未经延期审批同意的超期在站博士后,考核等次不得评定为优秀;连续工作未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以后网上进站)的博士后,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四、考核方式及指标分配
年度考核采用线下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被考核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博士后合作导师填写考核评语;由所在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所在单位负责人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所在单位提出考核等次推荐意见后报学校评选审定。
参加2021年度考核需确定考核等次的博士后共36人,其中基础医学院9人,检验医学院2人,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6人,药学院3人,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人,中医药学院3人,医学信息学院1人,护理学院1人,重点实验室4人,生命科学研究院4人,实验动物中心1人,合计分配优秀指标5名;蒋玄赵等29人因连续工作不足6个月,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详细名单见附件1)。
按比例,基础医学院和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可推荐优秀人选各1名;其余各单位可推荐1名优秀候选人参与学校集中评选。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博士后年度考核登记表、博士后年度考核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人才办(联系人:彭麟添,023-6848639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9160458@qq.com。
年度考核是对博士后年度工作的全面总结和检查,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公正公平地进行考核,防止“走过场”,不按规定组织实施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核结果,并重新进行考核。
附件1. 参加2021年度考核校本部全职博士后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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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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