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02-26 20:31:01 关注:16124次
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局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2年的京师大学堂农业科林学目。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北京农业大学森林系与河北农学院森林系合并,成立北京林学院。1956年,北京农业大学造园系和清华大学建筑系部分并入学校。1960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1年成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85年更名为北京林业大学。1996年被国家列为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试办研究生院,2004年正式建立研究生院。2005年获得本科自主选拔录取资格。2008年,学校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2010年再获教育部和国家林业局共建支持。2011年与其他10所行业特色高校参与组建北京高科大学联盟。2012年,牵头成立中国第一个林业协同创新中心––"林木资源高效培育与利用"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林业大学总务处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1、招聘岗位:造价工程师
2、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合同管理,审核违约罚则、服务及承诺、工程款支付方式、变更计价原则等内容的合理性,提高施工合同履约率;
(2)监督工程合约执行情况,审核设计、施工、咨询等各方进度款支付,确保资金支付的合理性;
(3)负责审核工程预算、洽商变更、项目结算,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管理。配合审计部门对项目的跟踪审计,保证成本控制管理顺利进行;
(4)为加强工程合同、支付的内部管理,负责各项工程类审批文件内部审批流程转签;
(5)负责本科室所办理的各项审批文件、招投标以及合同订立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并保证所负责管理的工程资料的安全;
(6)负责项目管理软件管理,督促各科室数据录入,确保项目管理软件的正常运行。
二、招聘条件
(1)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常用办公软件。
三、工作待遇
1、一经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
2、我单位不解决北京户口、住宿,具体待遇面议,工作地点在北京林业大学。
3、首次聘用有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1、接收简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6日17:00。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发往:,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简历中应包括个人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主要成绩等。
2、面试:总务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简历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将接到通知安排面试,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简历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3、签订协议:总务处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10-62338584
北京林业大学总务处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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